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文艺创作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业务培训(不含教育培训、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)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礼仪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;专业设计服务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